结算单

周期结算明细单

定义

结算单是按结算周期(如月结、周结)生成的明细单,含采购明细、销售明细、结算分润金额等。供代理商、分销商对账,支持导出与打款记录,满足财务与审计要求。

结算单内容

  • 采购明细:代理商按代理价采购的卡数、套餐数、采购金额、采购时间。
  • 销售明细:经销售归属确认的订单数、销售额、对应卡与套餐。
  • 分润金额:按分润比例计算出的应付分润,扣除已通过支付分账结算的部分(若有)。
  • 打款记录:打款时间、打款方式、流水号,便于对账与审计。

业务流程

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,平台自动汇总数据生成结算单,代理商可在代理商自助门户查看、导出。企业财务审核无误后执行打款,打款状态回写结算单。若存在争议,支持结算单异议提报与人工调整。

结算单格式

结算单通常包含表头(代理商名称、结算周期、生成时间)、采购明细表(卡数、套餐数、金额、时间)、销售明细表(订单号、销售额、归属卡)、分润汇总(按分润比例计算应付金额)、打款记录(打款时间、方式、流水号)。支持导出Excel、PDF,便于代理商对账与存档。结算单是结算分润的载体,与支付分账(即时分润)不同,结算单适用于代理商采购模式的周期结算。

结算单与对账

结算单供代理商、分销商对账,与运营商对账(企业向运营商付款前的成本核对)不同。结算单是渠道分润的载体,代理商可在代理商自助门户查看、导出。企业财务审核无误后执行打款,打款状态回写结算单。若存在争议,支持结算单异议提报与人工调整。结算单按结算周期生成,与账单(C端用户计费)不同,结算单面向渠道方。

结算单内容

结算单含采购明细(代理价采购的卡数、套餐数、金额)、销售明细(经销售归属确认的订单)、分润金额(按分润比例计算)、打款记录。支持导出Excel、PDF。结算单是结算分润的载体,与支付分账(即时分润)不同。结算单是物联网云平台渠道管理的核心输出之一。

一行明细至少要能追溯到订单

结算单是某个渠道在一个已关闭周期里的应付与应扣清单,不是用量报表的复印件。采购部分列卡或套餐的结算价、数量和采购单号;销售部分列用户订单号、卡标识、实付、适用的分润规则版本和算出的分润;扣减部分列退款、上期多付和已经由支付分账划走的金额。每一行都能点回原始订单或采购单。只有一个汇总数、没有行,渠道无法自行复核,财务也无法在审计时说明数字从哪来。

金额栏要区分应付分润、已分账、待打款。待打款等于应付减去已分账再减去扣减,三项缺一就会把已经分走的钱再打一遍。币种和税额写在表头,行内不再混用含税与不含税。导出的表格和页面上的单据使用同一版本号,避免渠道下载后页面又被重新汇总,两边盖章的不是同一份。

异议处理不能直接改原单数字

渠道对某行提出异议时,原结算单保持已生成状态,调整走追加行或红字行,并引用原行号。直接改原单会让已经导出的文件和系统不一致。异议成立的条件应是原始订单、支付记录或比例快照能证明计算错误,而不是渠道希望改用新政策重算。审核通过后,差额进入下一周期或在本单打款前合并,两种方式要在单据状态里可见。

打款回写只记录付款时间、方式和付款流水,不反向修改分润计算。付款失败保持待打款,不能标成已结。达希出具这类单据,是结算分润的交付物;它和面向最终用户的消费账单分开存放,不能把代理商结算单寄给绑卡用户,也不能把用户发票的抬头写进渠道结算。

已分走的金额要单独成列

同一周期里,有的订单在支付时已经分给接收方,有的仍等企业打款。结算单若只有一个分润合计,财务会按合计再付一遍。单据上应分成应付、已由支付渠道分走、待打款三列,待打款才是本次付款金额。已分走的行要带渠道分账单号,方便和支付对账文件相认。待打款为零的周期仍要出单,用来证明这笔销售已经结清,而不是被漏单。达希的结算单用这三列区分即时分润和周期打款。导出文件要带单据版本号,渠道核对的版本须与系统中可打款的版本相同,页面重算后不能替换已经导出的数字。付款流水只回写待打款记录,不改应付和已分走两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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